6月15日,十堰市教育局发布《2026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2026年十堰市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十堰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6年中考并具有国网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6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计划类型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2026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计划为42208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9067人,综合高中招生计划为681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6331人。
(二)计划类型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五种类型
(1)指令计划
指令计划是市教育局下达各学校按照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必须完成的计划形式。十堰市高级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十堰高级中学)、十堰市第一中学、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按一定比例在各县(市)招生。
(2)分配生计划
分配生计划是部分优质高中按一定比例把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指定初中学校。分配生录取的分数范围是中考总分在指令计划生录取线下30分以内。
各县(市)一中在本县域范围内招收分配生由各县(市)教育局制定招录政策。
(3)学科特长生计划
十堰市第一中学、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分别单列学科特长生招生计划。
(4)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经过各校组织统一测试成绩合格并经公示的考生,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具体招生工作详见《十堰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通知》(十教函〔2026〕14号)。
(5)国际班计划
参照历年招生惯例,结合我市办学实际及生源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规范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综合高中计划
综合高中是指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综合高中班,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批次录取,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学籍不得转入其他普通高中。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除综合高中计划外)分三种类型
(1)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计划;
(2)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计划;
(3)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就业教育专业计划。
三、招生范围
十堰市高级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十堰高级中学)、十堰市第一中学、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指令计划、国际班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分配生计划面向指定初中学校招生,车城高级中学和柳林中学两校指令计划均面向城区(含郧阳区)招生。
十堰市第一中学、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车城高级中学和柳林中学的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
湖北汉江技师学院(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东风汽车工业学校)和十堰高级职业学校综合高中计划面向城区(含郧阳区)招生。
郧阳区第一中学、郧阳区第二中学面向主城区招生计划参照往年计划执行。
丹江口市第二中学面向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招生。
各县(市、区)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
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除综合高中外)按照属地原则在市内招生,主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招收往届毕业生。
郧阳区外国语学校视为城区初中学校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四、招生批次
(一)普通高中学校分为三个批次
1.提前批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
2.第一批次:十堰市高级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十堰高级中学)、十堰市第一中学、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郧阳区第一中学(面向主城区招生)。
3.第二批次(一):
(1)各县(市、区)一中:丹江口市第一中学、郧西县第一中学、竹山县第一中学、竹溪县第一高级中学、房县第一高级中学、郧阳区第一中学(面向郧阳区招生)。
(2)城区二批次
普通高中: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郧阳区第二中学(面向主城区招生)、丹江口市第二中学(面向武当山特区招生);
综合高中:湖北汉江技师学院(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东风汽车工业学校)、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3)民办高中
十堰外国语学校、十堰京中实验学校、十堰市东方远志中学、十堰市张湾汉江中学、十堰龙泉黄冈学校、十堰市阳光书院、十堰龙门高级中学、十堰高新区知行高级中学、十堰市郧阳区辰育高级中学、华师附属武当中学、十堰市天河英才高中、竹山县五福堂外国语学校、房县行知实验学校、竹溪外国语高级中学。
第二批次(二)
各县(市、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丹江口市第二中学(面向丹江口市招生)、郧西县第二中学、郧西县第三中学、竹山县第二中学、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房县第二高级中学、郧阳区第二中学(面向郧阳区招生);郧阳科技学校、汉江科技学校、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房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中等职业学校(除综合高中外)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举办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2.第二批次:举办“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3.第三批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五、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
全市2026年高中阶段各校招生计划详见《十堰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已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细则、操作流程、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由市招生考试院另行制定、单独发文实施。
六、录取原则
1.2026年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实行传统梯度志愿形式,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指令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招生计划、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按计划和1:1投档比例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以此类推。十堰市高级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十堰高级中学)、十堰市第一中学、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县(市)未完成的计划纳入城区指令计划。
2.分配生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分配生计划、降分幅度和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按照降分幅度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在计划生源范围内,不分学校,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调档录取(两次调档合并后一次投档)。为保证指令计划足额完成和达到分配生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录取,指令计划资格线上的考生只能按指令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报分配生志愿无效。指令计划资格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全而落选的不能参加分配生录取。
3.体育、艺术特长生由招生学校专项测试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将纳入指令计划。
4.国际班录取填报志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5.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对批次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学校空缺计划进行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6.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类学校招录新生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按志愿、分数、计划投档到学校,由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专业和成绩统筹安排就读专业。
7.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实行以下原则:中考成绩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上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四科分数,分数高者优先;七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所有一经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换档,不得参与后续任何批次招生录取。
七、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强化组织统筹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照本方案,结合属地实际制定本地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分工,统筹协调招生录取、政策宣传、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落地。
(二)规范招生流程
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各项政策规定,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全市中考成绩发布、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实施。各县(市)一中、二中及综合高中录取控制线,由属地教育局测算划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规范异地回籍就读政策
十堰户籍考生在省外、市外参加2026年中考的,须在考试地合规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方可按学籍异动相关规定,申请转入我市同等级普通高中就读,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制度。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提前招生、私自组织招生、虚假招生宣传、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炒作中考“状元”、升学率等信息,营造清朗招生环境。
所有高中阶段新生录取信息,必须经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备案,未经系统备案的录取结果,一律不予注册高中阶段学籍。
各县(市、区)教育局须于2026年6月20日前,将本地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行文上报市招生考试院备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十堰市教育局、十堰市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编辑:陈琦